《决定》对就业提出4方面改革举措 畅通社会流动渠道

7月21日,新华社全文发布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该决定涵盖了300多项关键改革措施,特别强调了民生领域的改革重点。

中央财办副主任韩文秀在相关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决定在经济和民生改革方面力度大、措施实、价值高。他强调了就业作为民生基石的重要性,此番改革在就业方面规划了四大具体行动方向。其中包括完善针对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系统、同步推动户籍、用人及档案服务的革新,以及畅通社会阶层流动渠道等。

决定详细阐述了如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如健全相关机制和体系,解决结构型就业矛盾,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给予特别关注,加强职业培训,并优化创业环境以支持新兴就业形态。同时,强调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机会公平,加强劳动关系的协商协调。

今年以来,政府对重点就业群体的支持力度持续增强。例如,人社部、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多项政策,专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创业提供帮助。近期还启动了针对2024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为期半年。

人社部部长王晓萍强调,面对就业市场的变化,需精准施策,确保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得以实现。她提到,需密切关注就业市场的新动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

人社部专家强调,保持就业市场的总体稳定至关重要,建议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引导,刺激市场需求,稳定企业运营,从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此外,应加强就业服务和指导,特别是加大对青年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青年能够更快更好地融入就业市场。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极目新闻”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