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启动重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防范暴雨洪水,确保安全度汛

黑龙江启动重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玉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通知,鉴于7月28日至30日期间预期的强降水天气,预计将给当地带来显著影响。此轮降水过程累计平均降水量预计达到40至60毫米,东南部地区可能更高,达120至15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可达30至50毫米,并伴随雷电、短时强降水、冰雹及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受此影响,金沙江石鼓站水位已于7月28日19时超过警戒水位1.50米,流量达到5100立方米每秒,预测未来两天内石鼓站将面临超越保证水位的洪水威胁。

鉴于严峻形势,玉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上级部门通知及本县应急预案,于7月28日21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乡镇、街道被要求依据实时气象预警,执行“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进行全面会商、预警、响应及隐患排查工作,并优先组织高危区域居民安全转移。

指挥部强调,各部门需紧密合作,加强监测预警与指挥调度,确保防汛责任落实到位。具体而言,气象、水文、自然资源部门需持续监测并及时预警;水务部门需在关键水库和堤段预置救援力量和物资;住建部门则负责城市低洼地区的排水准备。同时,重点关注在建工程、旅游景点、学校等区域的防汛安全,特别是加强对石鼓水文站超警戒水位的监控,沿江乡镇需提高警惕,做好居民避险准备和区域防洪工作,确保上下游信息畅通及联动防洪。

此外,沿江乡镇需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确保各级领导带班及自然村巡查到位,所有防汛责任和措施需下沉至基层。任何突发险情或救灾工作信息均需及时准确上报。

面对汛期可能发生的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公众需了解并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以保障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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