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大同煤矿集团工会主席王宏被公诉

原大同煤矿集团工会主席王宏被公诉

原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王宏(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目前正处于法律程序之中。该案件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结束后,已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此案,并已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

原大同煤矿集团工会主席王宏被公诉

王宏被指控利用其在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忻州窑矿及集团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等职位上的权力,为他人谋取包括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工程承包等方面的不正当利益,并在此过程中非法接受了大量财物,金额特别巨大。同时,他的财产和支出远超其合法收入所能解释的范围,对于这一大额差额,他无法提供合理来源说明。因此,他面临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事追究。

王宏于2018年8月退休,但在五年后的2023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消息,称其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值得注意的是,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与其他企业重组成为晋能控股集团,这是国内规模庞大、影响力广泛的省属国有企业。

此外,晋能控股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郭金刚也因涉嫌多项罪名,在2023年8月被提起公诉。

2024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再次发布信息,宣布经山西省委批准,王宏被开除党籍。通报中指出,王宏不仅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还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行为,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性质恶劣。根据相关规定,山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没收违法所得,并将其犯罪问题及涉及财物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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