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不进行实名登记飞行就是黑飞 首例无人机“黑飞”案处罚

近期,丘北县公安局处理了一起特别的案件,涉及民用无人机未经过实名登记便擅自进行飞行活动,这也是当地警方首次对无人机非法飞行行为实施处罚。

无人机不进行实名登记飞行就是黑飞

案件起因是普者黑派出所调查两起游客受伤事件时,发现事故源于邓某某操作的一架未实名登记的无人机失控坠落。据查,邓某某于6月份网购了这台小型无人机,没有履行必要的实名登记手续。7月20日,他在普者黑景区操作该无人机拍摄时发生了失控事件,导致两位游客受伤。进一步调查显示,邓某某在此之前已有多达120次使用未登记无人机在景区飞行的记录,这种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因此,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邓某某被处以责令改正及2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强调,无人机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包括在指定平台上完成实名登记和飞行申报,避免在禁飞区飞行,以及尊重他人隐私与安全。

对于已经拥有无人机的市民,警方要求在民航局完成实名登记后,还需携带无人机、个人身份证及购买凭证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登记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否则将依法承担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这是中国首部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行政法规。条例中明确规定,未实名登记的无人机飞行活动将面临从警告到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被处以高额罚款。同时,对未成年人违规操控无人机的行为,其监护人也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严重情况下无人机将被没收。此外,未经批准在特定空域飞行亦将受到法律惩处,包括罚款及设备没收。

通过这起案例,再次提醒公众,合法合规使用无人机,共同维护空中秩序与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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