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查处通报 严格执法,保障食品安全

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的食用植物油罐车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协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多个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该调查组对河北、天津、内蒙古、陕西等地进行了深入调查,追踪涉事食用植物油的去向,核查相关责任人员及企业的违法行为,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各方面的责任。目前,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排查正在进行中,根据各地反馈,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调查组经过详细调查后指出,罐车混装运输食用植物油的行为严重违反行业基本规范,不仅违背道德准则,更是触碰法律底线,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调查揭示了两起具体的违法案例。涉事罐车冀E5476W与冀E6365Z分别存在装载非食用物质后未经适当清洗即装载食用植物油的情况。这两起事件中,不仅司机涉及违规操作,还有企业负责人参与伪造清洗记录,企图掩盖事实。相关部门已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了详尽调查,并锁定了责任人。

对于已流入市场的油品,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大部分问题油品已被封存或追回。例如,冀E5476W所载油品中,除部分用于饲料加工外,其余已全部封存;冀E6365Z所载油品中,部分已被分装销售,但已售出部分也大部追回,确保了公众健康安全。

责任认定方面,运输企业、车主、司机以及委托运输的购买企业均需承担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些企业和个人将面临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涉事地区的政府已对相关企业和个人采取了严厉的法律措施,包括吊销营业执照、罚款以及对涉嫌犯罪人员的刑事追责。

为进一步净化食用植物油运输市场,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正与其他部门合作,开展专项整改行动,强调运输专车专用,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同时,加强监管协调,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食用植物油供应链的安全。政府鼓励社会各界继续监督,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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