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蒙大使馆提醒 自驾入境蒙古受限,务必了解法规

中国驻蒙大使馆提醒

近期,中国公民遇到在自驾入境蒙古国时受阻的情况较为频繁。蒙古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并不支持中国大陆公民使用中国牌照车辆入境旅游。以下是几个相关问题的解答:

蒙古国并不承认中国大陆驾照。作为《维也纳道路交通公约》的一员,蒙古国法律明确指出,不允许持有非公约国驾照或国际驾照的人士在其境内驾驶机动车辆。由于中国大陆并非该公约成员国,蒙古国因而不接受中国大陆驾照,即使经过公证翻译也不例外。

中国驻蒙大使馆提醒 自驾入境蒙古受限,务必了解法规

中国驻蒙大使馆提醒 自驾入境蒙古受限,务必了解法规

关于中国牌照的小型汽车在蒙古国的行驶许可,规定如下:只有边境口岸地区的户籍人口,其小型汽车在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备并获得通行证后,才被允许在紧邻蒙古边境的县域内行驶,但不得驶入蒙古的其他区域。至于其他挂着中国牌照的小型汽车,则不允许在蒙古国内行驶,蒙古也不会为中国车辆颁发临时车牌。

对于想要在蒙古国内自驾游的中国大陆居民,正确做法是先获取蒙古国驾照,并租赁已在蒙古注册的车辆。这需要先办理常住手续,并通过当地的驾照考试。

以下是几个紧急联系电话,以备不时之需: - 蒙古国报警电话:102 - 蒙古国急救电话:103 -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86-10-12308 - 驻蒙古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76-99112578 - 驻扎门乌德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76-95186992

请注意上述信息,确保旅行顺畅并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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