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三姐弟溺亡”涉事司机被批捕:忽视警告致悲剧

7月16日清晨,一辆来自河南漯河的出租车在经过南阳市方城县小史店镇后刘庄村的大梁庄组西漫水桥时遭遇不幸。当时,连续暴雨导致河水暴涨,当地村委设置了禁止通行的警告标识。然而,司机苏某东(50岁,漯河舞阳人)仍决定冒险涉水,结果车辆坠入河中。苏某东成功自救,但车上的三名乘客——叶某笼(24岁)、叶某慧(17岁,叶某笼的妹妹)和叶某硕(16岁,叶某笼的弟弟),均来自平顶山市舞钢市,失去联系。

事故发生后,小史店镇党委政府迅速行动,集结了包括公安、消防、应急和医疗在内的150多名人员展开救援。经过不懈努力,至7月17日下午5时30分,三名乘客被找到,遗憾的是,他们已经溺水身亡。

初步调查显示,这起悲剧被认定为意外事故,司机苏某东被认定负有直接责任。7月22日,他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对于这起悲剧,小史店镇反应迅速,立即组建工作小组,与遇难者家属所在的村镇取得联系,全力协助处理后续事宜。镇里为前来处理后事的家属提供了免费食宿,并指派专人陪伴家属,给予心理安慰,同时配备医护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政府还协助家属申请救助金,并发起了捐款活动。此外,成立了由政府领导带领,司法所和法律顾问参与的法律咨询团队,在法院和交警部门的支持下,为家属提供法律指导,帮助他们寻找合适的律师,以便依法向相关责任人寻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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