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改委回应“试行机动车停放以分钟计费”:试点缩短计费周期
7月1日,杭州市政府官网刊发了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124号提案的答复。此前,有杭州市政协委员在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试行机动车停放以分钟为单位计费的建议》。
杭州市发改委在答复中称,根据杭州城市交通系统化治理十大行动工作部署,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杭州市现行停车收费政策优化路径,学习借鉴其他城市改革经验,为后续停车收费机制改革提供参考。
关于杭州市现行停车收费政策,市发改委介绍称,杭州市在2014年制定出台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将停车区域等级划分为3个等级。道路泊位核心、一级、二级区域首小时标准分别为10、6、4元,首小时后每小时标准为12、8、6元,计费周期为半小时。政府定价停车场按区域等级分别制定最高收费标准,由停车场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首小时按小时计费,首小时后按半小时计费。另外西湖风景名胜区停车场和道路泊位单独制定收费标准,并在节假日、旅游旺季双休日期间实行上浮。
从其他地市停车收费政策来看,杭州市发改委指出,目前大多数城市停车收费采用计时收费为主的收费政策。从计费周期来看,道路泊位有上海、深圳、广州等设定为30分钟,也有南京、北京等设定为15分钟;政府定价停车场有深圳等首小时按小时收费,首小时后计费时间缩短为半小时,也有无锡等设定为半小时,也有南京等设定为15分钟。针对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场除北京、上海等可执行省级定价权限外,其他城市规定由停车设施经营管理单位根据经营成本、供需状况、服务条件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针对上述建议中提出的“试行机动车停放以分钟为单位计费”,杭州市发改委表示,对于探索优化杭州市停车收费机制具有重要价值。
杭州市发改委答复称,前期与相关部门及企业开展多轮研讨,并深入停车场进行调研分析。鉴于计费周期直接影响市民停车需求及时长等,与停车资源利用息息相关,需综合考虑优化路径。针对上述建议,下一步将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收费政策研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交流沟通,试点缩短计费周期,研究调整停车区域等级方案,稳步推进停车收费政策改革。
二是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社会停车场库,鼓励缩短计费周期,加强收费监管,对于违规收费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维护车主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收费标准公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停车信息平台管理应用,对收费政策、停车场分布、使用状况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