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佼主张新条例在他发生行为后施行 艺人涉少女不雅片案争议

黄子佼主张新条例在他发生行为后施行

艺人黄子佼涉嫌因持有少女不雅视频而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于15日在台北地院首次出庭。不同于先前认罪求缓刑的态度,黄子佼及其律师团队在庭上转而主张,检方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犯罪事实。法院因此决定需进一步调查,并安排了8月12日再次开庭。黄子佼主张新条例在他发生行为后施行!

黄子佼主张新条例在他发生行为后施行

此次庭审历时近两小时,远超常规认罪案件的时间,并且未对外开放旁听。黄子佼在庭审结束后保持沉默,在律师陪同下避开媒体围堵离开现场。他改变立场的关键在于认为自己在相关法律修订前的行为应按旧法处理,而旧法并未对持有行为设定刑罚。检方则认为黄子佼在新法生效后依然持有这些影像,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黄子佼主张新条例在他发生行为后施行 艺人涉少女不雅片案争议

黄子佼还对指控的具体视频内容提出疑问,称不确定其所下载的是否与检方指证的完全一致,因时间间隔较长。法院则宣布需要更多时间查清事实,允许双方在下次开庭前补充材料。

此前,黄子佼曾在今年4月获得检方的缓起诉决定,条件包括两年观察期、支付120万新台币罚款以及撰写悔过书。他在社交媒体上表达了深刻的反省与对未来不再重蹈覆辙的决心,并请求公众给予其改正的机会。

然而,该缓起诉决定遭到议员与妇女儿童团体的批评,认为过于宽纵,促使高等检察署以调查不充分为由发回重审。随后,检方于5月快速起诉黄子佼,并请求法庭没收相关存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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